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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招收港澳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2-20 16:41:36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是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20049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充分发展学生个性,拓宽学术创新空间,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已经形成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坚持科学发展,“贴近实际,注重应用”的办学特色鲜明,努力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文科大学。

学校现设法律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有法学、经济学等29个本科专业及方向,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和刑法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学校是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上海仅有的两所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监狱学、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是市教委重点学科,行政法学和犯罪社会学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学科。法学(刑事司法方向)、监狱学、社会工作、法学、国际政治等专业是市教委批准的本科教育高地。

学校自2013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2013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上宣布,在上海政法学院建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培训基地建成后,将开展面向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国的司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国际合作研究、政策法律谘询等工作。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52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0名,8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64名教师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学校还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100余人为兼职教授,为学生开设专业课程或专题讲座。

学校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和外国留学生一万余人。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国家旅游度假区畲山脚下,占地面积1078.6亩,被誉为“畲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

备注:法学专业各方向学费6500/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年。学校住宿费1200/年。

学校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

邮政编码:     201701

联系部门: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     王永、顾芗晴

招生专业

001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文理兼类)

002  法学(民商法方向)(文理兼类)

003  法学(行政法方向)(文理兼类)

004  法学(经济法方向)(文理兼类)

005  法学(环境法方向)(文理兼类)

006  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文理兼类)

007  法学(金融法方向)(文理兼类)

008  知识产权(文理兼类)

009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理兼类)

010  工商管理(文理兼类)

011  经济学(文理兼类)

012  财务管理(文理兼类)

013  审计学(文理兼类)

014  社会学(文理兼类)

015  社会工作(文理兼类)

016  劳动与社会保障(文理兼类)

017  应用心理学(文理兼类)

018  政治学与行政学(文理兼类)

019  行政管理(文理兼类)

020  国际政治(文理兼类)

021  英语(文理兼类)

022  新闻学(法制新闻方向)(文理兼类)

023  新闻学(纪录片方向)(文理兼类)

024  汉语言文学(文理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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