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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音乐学院招收港澳台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1-07 09:49:49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中央音乐学院由天津迁到北京后,留下部分师生员工和设备,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天津音乐学院。设有三十多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现有在校生近2000人,现有专任教师238人,在职教授51人,副教授86人,其中22名正副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学院连续十年聘请多名外籍专家来院任教,每年派出4-5名中青年教师赴国外著名音乐院校进修学习,并与世界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音乐院校建立了友好联系。   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天津音乐学院相关管理制度,且身体健康。 3、专科和本科学生:具有相当于内地(祖国大陆)高中及以上的学历。 4、研究生: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本科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收专业及学制: 1、招收专业: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演唱、舞蹈编导与表演、影视戏剧、现代音乐及艺术管理招收留学生。 2、学制:进修生学制不限,合格者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专科学制三年,本科作曲专业五年,其它专业四年;研究生学制三年。 五、录取和报到 1、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且联合招生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联系方法: 地址: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邮政编码:300171
学校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邮政编码:     300171
联系部门:     国际交流处
学校网址:     www.tjcm.edu.cn
招生专业
艺术类
001  音乐学(音乐学)(文史类)(5年)
002  音乐学(音乐教育与表演)(文史类)
003  音乐学(艺术管理)(文史类)
004  舞蹈编导(舞蹈)(文史类)
005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管弦)(文史类)
006  音乐表演(键盘(手风琴、钢琴))(文史类)
007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文史类)
008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理论、计算机作曲)(文史类)(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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