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
凡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30岁、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的华侨、华人以及其他外籍学生,均可报读暨南大学。
1.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必须持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3.外籍学生须年满18周岁。
注: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义的,将提交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造假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入学途径
1. 考试入学
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 (简称“全国联招” ),第一志愿报考暨南大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两校联招实行“3+X”考试形式,中国语文、英语、数学为必考科目,另加一科选考科目(文科:历史、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医学类除中医学专业外必须选考化学和生物或物理和生物)。
报考理工医类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文史外经管法类专业。
考试范围按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生办公室编印出版的《2012—2015入学考试复习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考场分设在香港、澳门、广州、厦门四地,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全国联招的详情见《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2. 免试入学
在海外高中毕业或具同等学历,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达到中等C级或5级(180分)以上者,经我驻外使(领)馆、招生处或侨团、侨校、侨界知名人事推荐,也可由本人申请并有两位老师推荐,视其中文或英文程度以及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可免于笔试,择优录取。
凡申请入读国际学院各专业、英语为非母语的学生,入学英语水平须达到雅思(IELTS)5.0,或托福(TOEFL):新托福(IBT)80分、机考(CBT)210分、老托福(PBT)550分、或SAT1400分以上。
报读艺术学院各专业及体育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者,需经我校专业测试,并参考其有关作品或相关比赛成绩,择优录取。
注: 在中国大陆地区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者,必须参加两校联招或全国联招,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
网上(http://lxlz.jnu.cn)填写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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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报名表,并签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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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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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入学 |
免试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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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录取结果 |
考生需登陆报名网(http://lxlz.jnu.cn/),按程序填写报名信息,经提交成功后,生成《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报名表》,并打印,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名,并附上所需报名材料到各招生处(详见http://zsb.jnu.edu.cn )办理现场确认,同时缴付报名费。考生如不能亲自前往,请同时提交报名委托书。
如未设立招生处的国家和地区,考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入学报到时补缴报名费。
注:
1. 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现场确认的网上预报名记录自动失效。
2. 招生处只办理网上报名的现场确认和收取材料、报名费等工作,不受理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和补报。
3. 一经发现网上报名信息虚假或报名确认时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四、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招收港、澳、台、华侨、华人及其它外籍学生报名表》1份。
2.华侨学生持中国护照和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证,并交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公证书或认证书正本;华人和其他外籍学生持护照。
3. 自我介绍。
4. 推荐信2封。
5. 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各学年成绩单,需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认证,若为非中文或英文版本,需翻译成中文或英文。
6. HSK、雅思或托福成绩证书。
7. 1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尺寸要求为:
注:
(1).上述材料均需提交副本1份,并带备正本以供核对。
(2).学生提交材料时须同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0元。
(3). 参加考试的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需在报名时同时提交出生证正、副本1份,并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五、招生时间安排
分类 |
网上报名时间 |
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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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校联招考试 |
2013年3月4—31日 |
2013年3月25—31日 |
2013年5月11、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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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体育类术科考试 |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体育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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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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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 |
澳门中华教育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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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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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选择在香港或者澳门地区参加艺术学院的艺术术科测试,报名、测试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