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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清华大学面向台湾招收本科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6-29 16:34:37
 

2012年,清华大学继续接收台湾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入学申请,通过面试方式选拔本科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数量和招生专业

2012年我校招收台湾学生的专业见附件一,申请者可在专业名录中选择不超过三项作为自己的专业志愿。

最终录取人数将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

二、申请资格

1、在台湾就读或者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的台湾2012届高中毕业生;

2、参加台湾学测考试成绩达到顶标级。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均可)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见附件二);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一至二位熟悉申请者的中学资深教师或相关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材料;

4、有关申请者经历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学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也可在面试时提交)。

申请者需提前办理《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便来校参加面试。

四、选拔方式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初审时将以申请者的学测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申请者的其它申请材料。

我校将邀请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于422-27参加“2012年北京清华大学优秀台湾高中生体验营”活动,活动以深入了解大学学科专业发展和提前体验大学校园学习生活为主。

我校将在活动期间安排时间对申请者进行面试。

五、日程安排

308-408    接收申请,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请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北京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并标明北京清华大学2012年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

408-410    确定初审通过名单,电话且邮件通知申请者并传真邀请函。

422-427    举行2012年北京清华大学优秀台湾高中生体验营,同时面试

516           确定录取名单。

六、选拔费用

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若赴北京参加2012年北京清华大学台湾高中生体验营活动,我校负责活动期间的食宿和统一安排的活动费用,往返交通等其它费用由申请者自理。

七、其它

除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外,我校仍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录取台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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